多舉措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激發信用評級市場“鯰魚效應”
作者: 方圓資信信用評級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聯合召開視頻會議,對落實信用監管有關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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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效率 降低成本
會議強調,加強信用監管是提升現代化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重要手段,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關鍵一環,是“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保障。《意見》明確了信用監管的主要目標、落實措施和運行機制,貫徹落實好《意見》明確的信用監管工作任務,是今后一個時期各地方各部門開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意見》指出,建立健全貫穿市場主體全生命周期,銜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監管環節的新型監管機制,不斷提升監管能力和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優化營商環境,推動高質量發展。
基于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制度,可以更全面、更精準、更客觀的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也能對市場主體形成更強的震懾,使得市場主體自覺遵守信用,自覺維護社會秩序,從而大幅降低社會的交易成本和信息不對稱的情況,有利于市場主體交易效率的提升和監管成本的降低。
會議指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是分級分類的監管機制。傳統監管模式對所有監管主體平均用力,監管成本高,市場主體壓力大、受干擾多。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按照市場主體信用狀況采取差異化的監管措施。對信用好、風險低的市場主體,降低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較高的市場主體,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列入重點信用監管范圍,使監管力量“好鋼用在刀刃上”,努力做到對誠信守法者“無事不擾”,對違法失信者“利劍高懸”。
新型監管機制相比傳統的監管模式有何優勢,何南野稱,一是首次提出基于信用為基礎的監管體制,首次信用放到監管的范疇之中,使得監管的手段變得更加豐富,更加多元化。二是明確了信用的重要性,讓市場主體再一次認識了維護好自身信用的必要性。三是傳統的監管方式,從手段來講,更為主觀,緯度也更為單一;從威懾效果來講,因為傳播較弱,很多事項因為沒有全國聯網,難以讓失信的后果得到最大程度的發揮,因為難以對失信者形成強有力的震懾。而新型的監管機制,無疑將糾正上述兩大問題,從而讓監管變得更加具有威懾力和針對性。
陳嘉寧表示,相比傳統監管模式,信用為基礎的模式,具有可追溯性,企業一旦出現信用危機,將直接影響到后續的融資成本、經營資質核準等指標。真正做到誠信走遍天下,失信寸步難行。
監管機制升級
會議強調,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是充分體現以“互聯網+”為特征的大數據監管機制。“互聯網+”是實現信用監管高效化、智能化、泛在化的重要載體。
有專家表示,運用大數據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明確建立以信用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制度,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職能定位的重大突破。
《意見》指出,在數據有效整合、信用風險預警和公正信用監管等方面充分發揮“互聯網+”、大數據支撐作用。有效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市場信用信息、投訴舉報信息和互聯網及第三方相關信息,建立風險預判預警機制,及早發現防范苗頭性和跨行業跨區域風險。鼓勵通過物聯網、視聯網等非接觸式監管方式提升執法監管效率,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減少對監管對象的擾動。
對此,何南野分析稱,運用“互聯網+”為特征的大數據監管機制對我國信用體系建設具有重要意義。一方面,在信用監管體系構建層面。我國已經很早就步入了互聯網的社會,互聯網的各項數據已經非常充分,已經能在某些方面有效反映市場主體的信用狀況,因此,在構建基于信用為基礎的監管機制的時候,一定要充分借助互聯網大數據的作用,要讓信用監管更為全面和精準。同時應該充分借助互聯網的手段,讓各大信用數據系統能夠互聯互通,形成信用的“網絡”,讓市場主體的綜合信用狀況能夠一目了然的看到。
另一方面,在信用監管手段層面。首先,要充分利用對大數據的手段,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以適應不斷變化的商業形態。其次,通過互聯網手段把對企業的監管系統聯網化,使得不同部門、不同地區對市場主體的監管可以數據同步。最后,應該借助互聯網手段形成信用監管的反饋機制,讓改正更好的市場主體能夠得到信用的修正,讓屢教不改者付出更大的代價等。何南野補充道。
此外,陳嘉寧表示,所謂大數據監管,是除了人民銀行征信數據庫外,更多的采用互聯網數據源,對于社會信用體系進行更多維度的增信。通過來自不同信息源的各個數據信息的相互驗證和補強,可以更好的實現信用體系建設。而這一切都是以未來數字經濟和互聯網、大數據科技的高速發展為前提的。
值得注意的是,隨著數字經濟不斷發展,通過大數據監管機制可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而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也離不開數字經濟的支撐。未來,推動數字經濟與我國社會信用體系之間的良性相互發展顯得尤為重要。
何南野稱,未來的社會信用體系,一定要適應商業形態,因為商業形態是社會信用數據來源的基礎。未來是一個數字經濟的時代,我們的交易行為、交易動態很多都將互聯網化、數字化,只有對數字經濟的信用進行更好的提煉,我們才能構建更優的社會信用體系。
同時,未來數字經濟時代,對交易效益和交易成本要求更高,客觀上也需要更全面的社會信用體系,來降低交易的摩擦和信息的不對稱。因此這兩者是相輔相成,相互成就的。何南野補充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