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標資格預審申請文件該如何接收?
代理機構在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要求資格預審申請人在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簽到表上統一簽字,這種做法正確嗎?會造成那些后果?正確的做法又是怎樣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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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要求在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簽到表簽字做法是 錯誤的
理由: 讓資格預審申請人在簽到表上簽字,會導致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等相關信息泄露,客觀上給串標創造了有利條件和機會。因為后面遞交文件的均可以看到前面的相關信息。
招標代理這樣會有什么樣的法律后果呢?
《招標投標法》第五十條 招標代理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標投標活動有關的情況和資料的,或者與招標人、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的,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單位罰款數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內代理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第五十二條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招標人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的名稱、數量或者可能影響公平競爭的有關招標投標的其他情況的,或者泄露標底的,給予警告,可以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前款所列行為影響中標結果的,中標無效。
02
正確的操作方法是什么?
在《招標采購代理規范》中是這樣表述的:
6.5 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
6.5.1 招標代理機構應當按照資格預審文件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安排專人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并向申請人出具簽收憑證。
6.5.2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簽收憑證應當如實記載以下內容:
(1)招標項目名稱以及所申請標段/標包;
(2)申請人名稱;
(3)申請文件遞交時間;
(4)申請文件密封情況;
(5)其他需要記載的事項。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簽收憑證經送達人和接收人共同簽字后,雙方各持一份并存檔備查。
筆者認為:6.5.1和6.5.2表達了兩層意思:第一,代理機構在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向資格預審申請人出據的是簽收憑證,簽收憑證經送達人和接收人共同簽字后,雙方各持一份并存檔備查;第二,簽收憑證上應當準確表述相關信息。
簽收憑證是一對一,而簽到表是一對多,一對一不容易造成信息泄露,而一對多是很容易造成信息泄露的。因此接收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一定要注意,否則造成信息泄露會給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帶來意想不到的麻煩。
注意:在填寫簽收憑證時,盡可能不要問遞交文件代表您是那單位啊,投那個標段啊等,會容易引起信息泄露,一切以遞交的申請文件封套上注明的信息為準登記。
03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和投標文件簽收憑證樣式
資格預審申請文件遞交簽收憑證